兰州社区工作者按年限奖励 颁发荣誉证书同时还有特殊荣誉奖励
发布日期: 2020-05-08 14:12:32 来源: 中国新闻网

8日,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了解到,兰州官方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称《意见》),对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方面做了具体的指导。明确社区工作者连续工作满30年,颁发荣誉证书、奖章,并给予一次性10000元的特殊荣誉奖励。

这项由兰州市委组织部、兰州市人社局、兰州市财政局、兰州市民政局联合印发的《意见》指出,按照精简高效、科学合理的原则,综合考虑社区区域面积、社区规模、人口数量、服务功能等因素,科学核定专职社区工作者数量,按每1000名居民不少于1人的比例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,居民5000名以下的按照不少于5人配备。

社区工作者是社区管理的主要组织者、社区服务的直接提供者、社区建设的直接参与者,是推进城市基层社区治理创新的重要力量。

《意见》提出,对经区(县)民政部门审核认定的在社区连续工作满20年的社区工作者,颁发荣誉证书,并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特殊荣誉奖励;连续工作满30年的社区工作者,颁发荣誉证书、奖章,并给予一次性10000元的特殊荣誉奖励,所需经费由各区(县)财政承担。

新选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注重选用社会工作学、社会学、心理学、管理学、法律等专业的高校毕业生,以及法律援助、医疗卫生、环境保护、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专业社会人才,不断提升社区专业化工作水平。

《意见》还提出,专职社区工作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、产假等福利,聘用方依法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缴纳社会保险制度。考核结果作为专职社区工作者调整等级、续聘解聘、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。(史静静)